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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科工作制度
1、按照《会计法》、《医院财务制度》和《医院会计制度》,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,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,会计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。 2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院长领导,按时上下班,工作时不会客,不干私活,对前来本科办理事务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。 3、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制度,加强财务监督,严格财经纪律。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,奉公守法,同一切贪污盗窃、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。 4、合理组织收入,严格控制支出。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。预算外的、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。临时必需的开支,应按审批手续办理。 5、根据医院发展规划,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(预算),办理会计业务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,报送会计季报和年报。 6、加强医院经济管理,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,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。 7、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,均应取得合法原始凭证(如发票、账单、收据等)。原始凭证由经手人、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,方能以据报销。一切空白纸条,不得作为正式收据。出差、借支,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,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。 8、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,防止拖欠,减少呆账。 9、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室配合,定期对房层、设备、家俱、药品、器械等国家资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,及时清查库存,防止浪费和积压。 10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。出纳员不得以长补短。如有差错,由经手人详细登记,查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。 11、财务档案必须专人负责保管,其保管期限和销毁按国家规定办理,不得随意丢失。对空白票据建立保管、使用、登记手续,加强管理。 12、财会人员工作交接,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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